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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会议室管理与使用制度(2016更新)

2016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814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各类会议室为了加强会议室的管理,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的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为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会议室管理规定,请广大师生参照执行

一、验室会议室类型及使用制度

1、实验室拥有八个会议室,按功能分为三类

1)报告厅:613报告厅、612报告厅

(2)会议室: 609会议室、610会议室、611会议室

(3)讨论室:221421521

2、会议室管理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包括使用登记调度等相关事宜未经相关部门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3、会议室使用期间,需自觉保持会议室卫生,禁止吸烟,禁止乱扔纸屑,保持室内清洁。

4会人员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或丢失物品一律需要赔偿赔偿方及赔偿金额由实验室决定。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会议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包括多媒体设备、桌椅等)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5会议室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员需进行必要的检查,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特别注意将遥控器放回原位。关好门窗和切断会议室内全部设备的电源切实做好会议室的安全工作。如因会议人员造成的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

6会议室使用后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物损坏及时与办公室管理人员进行报告,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

7、会议室日常卫生由楼内保洁负责,每天负责清扫在组织大型活动或培训期间,活动的组织者需负责维护会议室卫生

二、会议室借用方法与使用程序

1会议室使用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1-3天到哈宜楼314办公室预约登记,以便统一安排。预约登记时需要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单》一式两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提交给六楼保洁员。

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314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行补办相关登记如无特殊情况,根据预约登记先后顺序为准安排会议室。

2、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会议人数及会议内容等,如有需办公室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在预约时向办公室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3、会议结束后,使用人员需填写本会议室内的《会议室使用登记明细表》(在主机箱上),准确的记录进入、离开时间及其它相关信息,以便出现任何情况会议室管理人员与之联系。

三、会议室有偿使用方法与程序

1、有偿使用条件和类型

1)会议室使用所涉及的活动与实验室日常运行无关,实验室按全额收取会议室使用费;

2)实验室固定成员使用会议室,组织各类会议或活动,但会议非实验室主办或承办,费用优惠30%-50%

3)实验室固定成员使用会议室,协助实验室组织各类会议或活动(会议主办单位是重点实验室),会议室使用不收费。但组织者需负担会议期间工作人员的加班费及办公室清扫费用。

2、会议室收费标准

会议室收费标准间附表1。

3、会议室租用方法

1)会议室租用人员请到实验室网站(http://waterlab.hit.edu.cn/下载《会议室租赁合同》,填写完整、并附会议通知及会议相关材料后交到109办公室。申请表需要会议室使用至少1月前提交。

(2)租用会议室需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批准,获批后会通知使用者本人,并通知使用人按要求缴费。

(3)请在会议室使用前一周将会议室使用费交到实验室。

本管理与使用制度即日起施行。

 

 

 

 

 

会议室管理联系人:

王莎莎 (314室86283787、15045025539)

吴洁(319室86286800、15546468916)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6518

  

  

附件:   

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docx

会议室借用使用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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