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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上报自主研发课题的通知

2008年06月15日 浏览次数:551
各位实验室成员及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
  依据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拟制定实验室未来5年和近期(2年)的工作计划。现将有关要求发给大家,请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中心的工作规划。
  1、本次规划以研究中心为单位组织进行,请各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组织中心人员,认真研讨,提交工作规划。工作规划由五年工作规划和近期(2年)的工作计划组成,分别提交。
工作规划分三部分:(1)自主研究课题;(2)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3)科学仪器和配套设施建设
  2、自主研究课题:研究中心须依据实验室发展方向和中心任务,组织团队开展系统性的研究,侧重于未从其它渠道获得经费支持或支持不够的重要选题;凝练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和研究方向,制定自主研究课题。自主课题规划按以下格式提交:
  (1)课题名称和研究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
  (3)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4)研究方案
  (5)本团对在此方向上研究的工作基础和优势
  (6)经费预算
  (7)预期能够完成的高水平论文或标志性成果(注明成果类型和具体指标)
  自主研究课题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依据实验室方向的自主研发课题(有指南);一部分可以是脱离实验室方向的自由申请课题(没有指南)
  3、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各中心可依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和特点,提出引进人才计划,实验室将设置经费,实验室将从自主研究课题经费中设置专项经费支持新引进固定研究人员的科研启动,以吸引和选拔一流人才到重点实验室工作。
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提交以下材料:
  (1)拟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和简历
  (2)拟引进人才对实验室发展的预期贡献
  (3)目前与拟引进人才的接触情况和拟来实验室工作的时间表
  4、科学仪器和配套设施建设:依据中心发展目标和研究方向,提出分年度的科学仪器的自主研制、改造、购置计划。
  5、时间安排:请各中心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讨论,并于6月22号之前将材料上交。
实验室将依据个中心提交的规划内容,组织实验室室务委员会进行讨论,依据稳定支持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机制,确定实验室发展规划。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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