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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重点实验室成员发表文章署名方法的通知

2007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713
  2007年10月26日,科技部正式下发文件,批准“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至此,“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了全部的申报工作。为完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实现建设期各项目标,重点实验室讨论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重点实验室成员发表文章署名办法作如下规定:
  1、重点实验室成员中属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学院的教师,在发表文章时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只写重点实验室,不用再署院系名称。
  中文名称: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哈尔滨工业大学)
  英文名称:State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Wate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SKLUWRE, HIT)
  通讯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2650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路202号,邮政编码:150090
  2、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应用化学系和生命科学系的教师。可以署名两个单位,第1单位:国家重点室;
第2单位:所在院系。
  3、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学院的教师所发表的文章统计及奖励办法计入学院考核体系。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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