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2012年度开放课题指南

2012年02月10日 浏览次数:672

实验室函字[2012]002号


  依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实验室现颁布2012年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征集2012年度开放课题。
  一、基本要求
  所征集的开放课题需紧密结合我国城市水系统水质安全和保障的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今后5-10年城市水系统中的重要科学与技术问题,侧重基础、侧重前沿,鼓励与相关学科交叉,坚持导向与自由探索结合。
  二、指南内容
  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需求,此次颁布的指南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水生态安全
  (1)城市水环境中有毒物质和纳米颗粒物赋存状态、归趋预测、环境安全评价
  (2)复合污染的环境过程和生态效应
  (3)水环境化学污染和生物污染机制
  (4) 环境污染物的毒理学机制与健康风险
  2、城市水质量保障
  (1)特种水生生物系统生物学及微生物资源开发
  (2)环境功能材料制备理论与技术
  (3)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4)面源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3、城市水健康循环
  (1)城市多尺度水的健康循环理论及优化模式
  (2)城市非传统水资源开发与利用模式
  (3)重大环境污染风险模拟与应急管理
  (4)水中污染物转化机制及资源化、能源化
  4、城市水系统实验室技术开发
  (1)基于ESR技术的活性基团原位检测技术及催化剂结构特征研究方法
  (2)基于荧光光谱的原位动力学分析技术
  (3)水系统中纳米颗粒物定性和定量检测技术
  5、哈宜联合研究基金
  该基金依据《哈宜联合研究基金设立及管理办法另行颁布》
  三、申请人资格
  1、凡是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国内、外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化学、化工、生物、管理、水利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均可以向本室申请开放基金课题。 
  2、申请人须具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课题的研究,项目执行期每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保证在重点实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请人同时在研的重点实验室项目只能有1项。
  四、关于课题标注及要求
  1、申请者在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
  2、基于开放课题支持完成的研究成果,通讯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需是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否则不计入结题指标中。
  3、在课题资助标注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只能列入1项,如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同时列出,将按权重考虑计算。
  五、时间安排
  1、申请者须填写《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式3份,寄至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12年3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3、此次公布课题的执行时间为: 2012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
  4、课题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评审结果将于2012年5月30日前,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自主课题管理办法解释和执行。

  联系人:张玉秋
  地  址: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2650信箱
  邮  编:150090
  联系电话:86283787
  E-mail: uwre@hit.edu.cn




附件:
附件一: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zip

                                  城市水资源与水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2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