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资助青年教师出国参加重要国际会议管理办法
(试行)
为鼓励实验室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水平和实验室国际影响力,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此办法。
一、项目申报人资格
1、申请者是实验室在岗人员,以及与实验室签订长期合同的研究助理(Research Assistant/Research Associate)、合约教授等,代表实验室参加会议;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者需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能自由会话、宣读论文和进行会内外学术交流;
4、申请者应具备博士学位;不具备博士学位者,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论文必须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发表。
二、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者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是国际权威学术组织召开的序列学术会议,该会议需由本行业(领域)知名学会主办,由一流大学或一流研究所承办。具体认定由实验室室务委员会认定。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大陆所召开的国际会议不在资助范围内。
2、邀请信或会议通知中需明确说明申请者是否在大会上作口头学术交流(oral presentation)。
3、被会议收录的论文署名单位必须是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作为第二单位或者联合单位的不予支持。
4、每人每年获得资助次数不超两次,每篇论文只能有一人申请资助。
5、申请人需先申请学校资助,在学校资助未获批准情况下,方能申请实验室资助,同一项目不能获得两次资助。在申请实验室资助时需附学校申请未获资助证明材料。
三、项目资助标准
1、亚洲国家不超过 5000 元人民币,其他国家不超过 10000 元人民币。参加国际会议注册费标准为:不超过 500 美元。
2、资助费用在核算报销时需符合学校关于国际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
3、资助费用需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经费由申请人垫付,在标准内核实报销。
4、每篇论文只能获得一次资助,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申请
1、教师须持公务护照执行项目。
2、申请者登录实验室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打印、签字、上交实验室。并附以下材料:
(1)会议邀请信(复印件);
(2)论文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并受邀做口头报告的证明;
(3)会议注册费收取标准;
(4)被收录论文。
3、申请材料齐全后送至实验室314办公室;申请材料需在会议召开前两个月递交。
4、实验室每月 1-15 日接受申请(不接收出国开会回来后的后补申请材料),每月 30 日公布当月资助审批结果(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五、项目执行
1、项目获批后,教师自行垫付资金执行。
2、项目执行结束后,请于两周内将会议总结(中文不少于500字。英文总结摘要,不少于300字,两张以上参会照片),送至实验室314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uwre@hit.edu.cn。
3、总结提交后,可携带粘贴好的相关报销票据(机票发票、机票行程单、会议注册费收据、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出入境中国边检章页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到实验室办公室305办理实验室审核手续,实验室每周五受理报账审核手续。
六、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以项目具体执行时间为准),具体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项目联系人:时晓曼 电话:86283787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6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