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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度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申报指南

2015年12月02日 浏览次数:784
  依据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管理的要求以及《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开始征集2016年度自主课题,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资格

  (1)依据实验室自主课题管理办法,实验室每个成员同期只能作为负责人承担1项自主课题;

  (2)2015年实验室量化考核排在后10%、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实验室成员,不能申报2016年实验室自主课题;

  (3)对承担过实验室自主课题,并已提出结题申请的自主课题负责人,经实验室审核后,属于“基本完成”类课题的负责人,实验室规定暂停一年申报;对于“未完成”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实验室自主课题。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之一的,此次不能申报。

2. 2016年度自主课题类型

  本年度接受以团队、或个人名义申报的自主课题。实验室鼓励实验室成员在实验室研究方向上自主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鼓励原创性、颠覆性的研究项目申报,鼓励多学科交叉组建团队进行申报。

  2016年重点安排四类课题:

  导向类20.0万,原则上接受教授作为负责人申报或者组建团队申报;

  探索类10.0万,原则上接受教授和副教授作为负责人申报;

  探索类5.0万,原则上接受副教授和讲师作为负责人申报。

  人才类10.0-20.0万:支持新进实验室的优秀青年人员的科研启动和发展

  特别说明:

  (1)实验室鼓励与支持实验室成员开展具有原始创新性的探索研究,鼓励与支持学科交叉、开展新方法、新技术探索研究。此类研究不受考核指标限制,自由申报,允许失败,执行时间可以依据需求延长1年。

  (2)此类项目作为主任基金的重要部分,自由申请,随时申报,实验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单独进行评审,决定是否给予立项支持。

3. 2016年度课题考核指标

  (1)20.0万元课题考核指标:发表论文影响因子总和12;或者发表影响因子5以上的SCI论文2篇;或者发表影响因子1.5以上的SCI论文6篇;或者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哈工大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出版专著1部(标明实验室资助)、并发表论文影响因子总和6。

  (2)10.0万元课题考核指标:发表论文影响因子总和8;或者发表影响因子5以上的SCI论文1篇;或者发表影响因子1.5以上的SCI论文3篇;或者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哈工大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出版专著1部(标明实验室资助)、并发表论文影响因子总和3。

  (3)5.0万元课题考核指标:发表论文影响因子总和5;或者发表影响因子1.5以上的SCI论文2篇,或者影响因子3以上1篇。

  除获奖成果考核可重复计算前3名外,其他不重复计算。另外,对于管理类、软课题类课题,可考虑EI、ISTP及授权发明专利替代SCI,替代标准为3项EI、ISTP或授权发明专利替代1项SCI(影响因子按照3计算),是否能够替代结题由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决定。

对于考核指标的特别说明:

  (1)所有研究成果第一通讯单位必须是国家重点实验室方可列入课题考核中(即该成果必须在统计时计入实验室成果,否则不能计入结题指标中)。

  (2)每篇论文在致谢部分,实验室课题(开放课题和自主课题)只能列1项;多列无效,且只能计算一次。

4. 2016年度自主课题执行时间

  2016年1月1日到 2018年6月30日。

5.时间安排

  拟申请2016年度自主课题的老师请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重点实验室邮箱;纸质版材料2份交到实验室办公室314办公室。

  联系人:张玉秋

  联系电话:86283787

  E-mail: uwre@hit.edu.cn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自主课题管理办法解释和执行。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12月01日


 

附件1: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申请书

附件2: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管理试行办法(2012年1月20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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