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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2013年度开放课题指南

2013年02月24日 浏览次数:704
                  实验室函字[2013]003号

  依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实验室现颁布2013年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单位征集2013年度开放课题。
  一、基本要求
  所申报的开放课题需紧密结合我国城市水系统水质安全和保障的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今后5-10年城市水系统中的重要科学与技术问题,侧重基础、侧重前沿,鼓励与相关学科交叉,坚持导向与自由探索结合。
  二、2013年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需求,2013年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水系统中有纳米颗粒物定性和定量检测技术、毒物质和纳米颗粒物赋存状态、归趋分析、生态与环境效应评价;
  (2)城市水系统中典型物质的复合污染过程、环境与生态效应、多介质界面过程等;
  (3)城市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模式。重点支持以典型城市为对象,依托3S技术开展的相关研究;
  (4)水中污染物定向转化新方法与新机制研究
  (5)城市污水深度处理新技术与相关机制
  三、申请人资格
  1、凡是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国内、外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化学、化工、生物、管理、水利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均可以向本室申请开放基金课题。 
  2、申请人须具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课题的研究,项目执行期每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保证在重点实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同期在研的重点实验室项目只能有1项,参加项目1项。
  四、关于课题标注及要求
  1、申请者在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
  2、基于开放课题支持完成的研究成果,通讯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否则不计入结题指标中。
  3、在课题资助标注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只允许列入1项(包括资助课题)
  五、时间安排
  1、申请者需填写《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式3份,寄至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13年3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3、此次公布课题的执行时间为: 2013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4、课题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评审结果将于2013年4月30日前,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自主课题管理办法解释和执行。

  联系人:张玉秋
  地  址: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哈宜楼314室
  邮  编:150090
  联系电话:0451-86283787
  E-mail: uwre@hit.edu.cn




  附件:
  附件一: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zip
  附件二: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试行办法(2013.02).zip
  附件三: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说明(2013.02).zip
  附件四: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置合作教授的规定(2013.02).zip


                              城市水资源与水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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