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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度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014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2115

   依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实验室现颁布2015年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单位征集2015年度开放课题。

一、基本要求

  所申报的开放课题需紧密结合我国城市水系统水质安全和保障的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今后5-10年城市水系统中的重要科学与技术问题,侧重基础、侧重前沿,鼓励与相关学科交叉,坚持导向与自由探索结合。

二、2015年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需求,2015年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包括以下内容:

  (1)水中污染物高效转化及资源回收新方法与新机制;

  (2)水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新技术、新工艺与新装备;

  (3)城市水系统中微量有机污染物、纳米颗粒物定性和定量检测、赋存状态、归趋分析、生态与环境效应评价;

  (4)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开发与利用相关研究。

三、申请人资格

  1、凡是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国内、外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化学、化工、生物、管理、水利学、监测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均可以向本室申请开放基金课题。

  2、申请人须具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课题的研究,项目执行期每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保证在重点实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同期在研的重点实验室项目只能有1项,参加项目1项。


四、关于课题标注及要求

  1、申请者在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

  2、基于开放课题支持完成的研究成果,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否则不计入结题指标中。

  3、在课题资助标注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只允许列入1项(包括自主课题)

五、时间安排

  1、申请者需填写《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式2份,寄至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3、此次公布课题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4、课题经重点实验室审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评审结果将于2014年12月30日前,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解释和执行。

  联系人:张玉秋                 

  地  址: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哈宜楼314室

  联系电话:0451-86283787

  邮  编:150090

  E-mail:    uwre@hit.edu.cn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试行办法(2014.11)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说明(2013.02)

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置合作教授的规定(2013.02)

英文版申请书(供国境外学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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