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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会议室管理与使用制度

2015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967
 

2015年6月

  目前,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各类会议室已经建设完成,已开始为实验室开展各类活动服务。为了更好的发挥会议室的功能,为老师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办公环境,使实验室的管理更加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请广大教师参照执行。

  一、实验室会议室类型及使用基本原则

  1、实验室会议室类型: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会议室包括以下三类,9个不同功能会议室。

  (1)报告厅:613报告厅、612报告厅

  (2)会议室: 608会议室、609会议室、610会议室、611会议室

  (3)讨论室:221、421、521

  2、会议室管理由实验室办公室后勤保障部负责,包括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后勤保障部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3、会议室使用期间,需自觉保持会议室卫生,禁止吸烟,禁止乱扔纸屑,保持室内清洁。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4、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法及赔偿金额另议),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会议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5、会议室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6、会议室使用后应及时与办公室管理人员进行交接工作。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物损坏及时报至办公室,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

  7、会议室日常卫生由楼内保洁负责,每天早晨负责打扫。在组织大型活动或培训期间,活动的组织者需临时负责会议室卫生。


  二、会议室借用方法与程序

  1、会议室使用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3-5天到哈宜楼314办公室预约登记,以便统一安排。

  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314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行补办相关登记。如无特殊情况,根据预约登记先后为准,本着先到先得原则安排会议室。

  2、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会议人数及会议内容等,如有需办公室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在预约时向办公室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3、在会议室使用前1天,使用人员到314办公室领取会议室钥匙,并在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三、会议室有偿使用方法与程序

  1、有偿使用条件和类型

  (1)会议室使用所涉及的活动与实验室日常运行无关,实验室按全额收取会议室使用费;

  (2)实验室固定成员使用会议室,组织各类会议或活动,但会议非实验室主办或承办,费用优惠30%-50%。

  (3)实验室固定成员使用会议室,协助实验室组织各类会议或活动(会议主办单位是重点实验室),会议室使用不收费。但组织者需负担会议期间工作人员的加班费及办公室清扫费用。

  2、会议室收费标准

  会议室收费标准间附表1。

  3、会议室租用方法

  (1)会议室租用人员请到实验室网站(http://waterlab.hit.edu.cn/)下载《会议室租赁合同》,填写完整、并附会议通知及会议相关材料后交到314办公室。申请表需要在会议室使用至少1月前提交。

  (2)租用会议室需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批准,获批后会通知使用者本人,并通知使用人按要求缴费。

   (3)请在会议室使用前一周将会议室使用费交到实验室。


  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会议室管理联系人:王莎莎

  电话:86283787  15045025539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6月

 

 

附件1: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

附件2:会议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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