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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度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015年12月02日 浏览次数:1174
  依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实验室现颁布2016年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单位征集2016年度开放课题。

一、基本要求

  所申报的开放课题需紧密结合我国城市水系统水质安全和保障的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今后5-10年城市水系统中的重要科学与技术问题,侧重基础、侧重前沿,鼓励与相关学科交叉,坚持导向与自由探索结合。

二、2016年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需求,2016年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如下。

  (1)高效、节能水处理新原理与技术研究;

  (2)水处理达标排放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新装备;

  (3)城市水系统中微量有机污染物、纳米颗粒物定性和定量检测、赋存状态、多介质归趋分析、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效应评价;

  (4)城市黑臭水体修复原理与技术、综合治理原理与技术;

  (5)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开发与利用相关研究。

三、申请人资格

  1、凡是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国内、外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化学、化工、生物、管理、水利学、监测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均可以向本室申请开放基金课题。

  2、申请人须具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课题的研究,项目执行期每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保证在重点实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在研重点实验室项目只能有1项,参加项目1项。

四、关于课题标注及要求

  1、申请者在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

  2、基于开放课题支持完成的研究成果,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否则不计入结题指标中。

  3、在课题资助标注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只允许列入1项(包括自主课题)

五、时间安排

  1、申请者需填写《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式2份,寄至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8日,过期不予受理。

  3、此次公布课题的执行时间为: 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0日。

  4、课题经重点实验室审查,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评审结果将于项目立项后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解释和执行。

  联系人:张玉秋

  地  址: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哈宜楼314室;邮  编:150090

  联系电话:0451-86283787;E-mail: uwre@hit.edu.cn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12月01日

 


附件1: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中文)

附件2: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试行办法(2014.11)

附件3: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说明(2013.02)

附件4: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置合作教授的规定(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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